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——第14号
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4号 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》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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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——第14号
2024-08-07IP属地 内蒙古71
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——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4号 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》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 |